判解函釋公告

92年內授消字第0920093655號 - 相關法條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91.10.01) 非現行版本現行法規

第 3 條
公共危險物品之範圍及分類如下:
一  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二  第二類:可燃性固體。
三  第三類:自燃物質及禁水性物質。
四  第四類:易燃性液體。
五  第五類:爆炸性物質。
六  第六類:氧化性液體。
七  第七類:爆竹煙火。
前項各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分級及管制量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