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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浦

三、幫浦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幫浦之翻砂鑄件內外面均需光滑,不得有砂孔、龜裂或厚度不均現
      象。
(二)動葉輪之均衡性需良好,且流體之通路要順暢。
(三)在軸封部位不得有吸入空氣或嚴重漏水現象。
(四)對軸承部添加潤滑油之方式,應可從外部檢視潤滑油油面高度,且
      必須設有補給用之加油嘴或加油孔。
(五)傳動部分由外側易被接觸位置應裝設安全保護蓋。
(六)在易生銹部位應做防銹處理,裝設在地面上之幫浦及其固定底架應
      粉刷油漆。
(七)固定腳架所使用之螺栓及基礎螺栓,對地應有充份之耐震強度。
(八)與幫浦相連接之配管系中所使用之凸緣須使用國家標準七九○、七
      九一及七九二等鐵金屬製管凸緣基準尺度。
四、幫浦各部分所使用之材料應符合下表之規格或使用具同等以上強度,
    且有耐蝕性者。
    ┌────┬───────────┬───────────┐
    │零件名稱│材料規格              │國家標準總號          │
    ├────┼───────────┼───────────┤
    │幫浦本體│灰口鑄鐵件            │CNS 2472              │
    ├────┼───────────┼───────────┤
    │動葉輪  │灰口鑄鐵件或青銅鑄件  │CNS 2472  或  CNS 4125│
    ├────┼───────────┼───────────┤
    │主軸    │不銹鋼或附有套筒主軸者│CNS 4000  或  CNS 3828│
    │        │使用中炭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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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幫浦之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幫浦之出水量及全揚程在下圖所示性能曲線上,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幫浦所標示之出水量(以下稱為額定出水量),在其性能曲線上
        之全揚程必須達到所標示揚程(以下稱為額定揚程)之 100  %
        至 110  %之間。
      2.幫浦之出水量在額定出水量之 150  %時,其全揚程應達到額定
        出水量;性能曲線上全揚程之 65 %以上。
      3.全閉揚程應為性能曲線上全揚程之 140  %以下。
(二)幫浦之吸水性能應依下表所列之區分在額定出水量下具有最大吸水
      全揚程以上,且不得有異常現象。
     ┌─────┬────┬─────┬─────┬────┐
      │額定出水量│900 未滿│900 以上  │超過 2700 │超過5000│
      │(1/min) │        │2700  以下│5000  以下│8500以下│
      ├─────┼────┼─────┼─────┼────┤
      │最大吸水全│6.0     │5.5       │4.5       │4.0     │
      │揚程(m) │        │          │          │        │
      └─────┴────┴─────┴─────┴────┘
(三)幫浦所消耗之動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額定出水量,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之額定輸出馬力。
      2.在額定出水量 150  %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出馬力
        之 110  %。
(四)幫浦之效率應依額定出水量,在下圖曲線求其規定值以上者。
(五)幫浦在啟動時其軸承不得發生過熱,噪音或異常振動現象。
六、幫浦本體必須能耐最高水壓之 1.5  倍以上,且加壓3分鐘後,各部
    位仍無洩漏現象才算合格(最高揚水壓力係指在全閉揚程換算為水頭
    壓力,再加上最高之押入壓力之總和)。
七、幫浦本體應以不易磨滅方式標示下列各項:    
(一)製造廠商名稱或廠牌標誌。
(二)品名及型式號碼。
(三)製造出廠年。
(四)出廠貨品編號。
(五)額定出水量、額定全揚程。
(六)出水口徑及進水口徑(如果進出口徑相同時,只須表示一個數據)
      。
(七)段數(限多段式時)。
(八)表示回轉方向之箭頭或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