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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填寫範例
填報機關:○○○消防局(隊)
                                          更新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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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場所名稱│場所地址  │違規項目/│最近 1  次│  其他  │
│    │(招牌名│          │檢(複)查│檢(複)查│        │
│    │稱)    │          │結果      │日期(年月│        │
│    │        │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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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限│○○縣○○│違反消防安│  1020315 │        │
│    │公司    │市○○路○│全設備規定│          │        │
│    │(○○公│○號      │          │          │        │
│    │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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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樓│○○縣○○│違反防焰物│  1020220 │        │
│    │(○○大│市○○路○│品使用規定│          │        │
│    │樓)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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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縣○○│違反防火管│  1020413 │        │
│    │(○○企│市○○路○│理規定    │          │        │
│    │業社)  │○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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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填報說明如下:                                          │
│一、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及本署港務消防隊請於每月 10 日前更│
│    新本署全球資訊網「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之資│
│    料。                                                    │
│二、「重大不合格場所」判定原則:                            │
│(一)「消防安全設備」、「防焰物品」、「防火管理」檢查不合格│
│      ,其情節依「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
│      理注意事項」表一、表六、表八規定屬「嚴重違規」,經限期│
│      改善,逾期未改善經消防機關舉發者。                    │
│(二)其他經轄區消防機關認對消費者已發生重大損害或有發生重大│
│      損害之虞而情況危急者。                                │
│三、填報欄位如上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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