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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火災調查安全指引 (112/10/25 公發布)
壹、依據
    本署一百十二年一月五日消署調字第一一一○九○○九六四號函頒修
    正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第十三點規定略以,勘察人員進入現場勘察
    時,評估裝備防護能力,應對頭、手、足、呼吸等採取保護措施,依
    識別之危險物質選擇合適的防護裝備,防護裝備等級分為 A  級、B
    級、C 級及 D  級,使用時機及方式依安全手冊辦理。為維護執行人
    員之安全,特訂定本指引。
貳、火災調查人員健康及安全
一、各級消防機關:
(一)應對火災調查工作進行風險評估。
(二)應依據火災類型及撲滅後時間,概述所需最低保護條件。
(三)應培訓人員認識火災現場的健康和安全危害。
(四)新進人員應接受呼吸防護和火災現場健康與安全培訓,並在前往任
      何火災現場前配備適當的防護裝備。
二、火災現場勘察車:
(一)火災調查人員使用交通工具時,應保持駕駛座之清潔,置放受污染
      的物品應與人員乘座區域區隔,避免造成汙染之虞:
      1.車內不應鋪地毯或使用布面座椅,若有前述情形時,應使用易於
        去污或清洗的物品,覆蓋車內的地毯及座椅。
      2.車輛可配備便攜式或固定式供水系統,用於人員和工具除污、立
        即清洗受傷處或因直接接觸產生的污染。
(二)在脫除所有可能被污染的衣物或防護衣、清潔暴露於危害物質中的
      皮膚前,應不得進入車輛乘坐區。
(三)在疏散或受傷等緊急情況下,應使用拋棄式座套或類似物品,以盡
      量避免汙染車輛駕駛座。
三、火災調查人員:
(一)出勤勘察
      1.瞭解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火、煙等相關資料。途中在安全駕駛
        下,趕赴火災現場。
      2.出發前瞭解並理解所應對的火場類型,包括可能存在的潛在健康
        和安全危害。
      3.考慮風向並將車輛停在上風處,以防止有毒懸浮微粒進入車輛。
        關閉車輛的空調系統(Heating,Ventilation,Air-conditioning
         and Cooling,HVAC),以防止有毒懸浮微粒被吸入車輛內部。
      4.現場勘察前,對整個現場進行初步危害調查和風險評估:
     (1)必要時,確定安全區域和退出路線。
     (2)辨識現場有害物質,包括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性危害物。
      5.現場勘察前,參與調查者應討論確認勘察順序、勘察路線及現場
        危害情形。
      6.進入任何建築物前,檢查並確認公用設施(如電力、燃氣)的狀
        態。
      7.太陽能板存在特殊危險,尤其位於結構屋頂。因此,在開始火災
        調查前,應瞭解這些危險性,做好防範措施。
      8.車輛和太陽能發電機中的高壓電池,在損壞時會釋出有毒氣體和
        液體。鋰電池著火會產生高熱、大量氣體及煙霧,包括氟化氫等
        。尤其是在密閉或半密閉空間中,有立即致危濃度時(Immediat
        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IDLH)須穿著空氣呼吸器(
        Self-Contained Breathing Apparatus,SCBA)。
      9.含有製冷劑化學品的物品(如冰箱、空調機組【包括車輛】及商
        用冷卻機)的火災現場,要小心謹慎並採取適當的呼吸防護措施
        。
     10.救災滅火過程可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包括通風口、地板或天
        花板上受燒後碳化及燒失區域,以及因救災水柱沖洗(地板層積
        水影響載重負荷)導致結構強度降低的區域。
(二)現場勘察
      1.運用複合式氣體偵測器,偵測可燃性氣體、危害氣體濃度範圍。
        在火災燃燒期間以及燃燒後的一段時間內,現場會有一氧化碳、
        氰化氫及甲醛等危害氣體;尤其不通風或密閉區域,應監測硫化
        氫等可燃性氣體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on Limited,LEL) 及
        危害氣體濃度。現場勘察期間應持續監測危害氣體,採取適當防
        護措施及防護裝備。
      2.自然通風有助於排出危害氣體,但對於懸浮微粒排出的效用不顯
        著時,必要時採機械式通風。
      3.現場進行勘察至少兩人一組。
      4.確保有足夠的輔助照明器具,尤其是在夜間工作時,以便能夠辨
        識周遭環境(上方、牆壁、地面)受燒情形與積水等潛在危險。
      5.使用 SCBA 、高溫、潮濕或繁重負荷的現場挖掘時,應有較多休
        息的次數與適當的休息時間及補充適當水分。
      6.進入密閉或通風不良空間前,確認下列事項:
     (1)空間內不缺空氣(氧濃度應在正常值)。
     (2)建物電力已關閉。
     (3)燃氣供應系統已關閉。
     (4)空間無任何可能導致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危險因子。
     (5)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包括適當的呼吸防護裝置。
     (6)空間內有足夠的照明能夠檢視潛在危險,並在發現危險時,能
          及時離開密閉空間。
      7.所有火災後現場都是動態的,情況可能會發生變化。因此,持續
        對現場進行風險評估,時時保持警覺性。
      8.跌倒(墜落)是火災現場常見危險狀況:
     (1)儘可能使用架梯以外的方式檢視火場。
     (2)採最安全的作業方式,包括使用小型無人機或液壓升降機。
     (3)高處作業時,使用防墜落安全帶或類似安全裝置。
     (4)使用梯子時,應將梯子架設在牢固止滑的固定支撐面上。
(三)勘察結束返隊
      1.採集證物的容器、髒污之工具及衣服建議存放在車輛後車箱,以
        防止人員暴露於廢氣與空氣中懸浮微粒污染物:
     (1)如無法做到前述措施,所有現場使用的物品和穿戴的裝備建議
          放入密封的桶子內,或密封在堅固耐用的塑膠袋中。
     (2)收容證物之容器在放入後車廂前,應妥善包裝和密封。
      2.在進入車內前應換穿乾淨的鞋子,或徹底清潔鞋子。
      3.應儘快淋浴,以清潔頭髮和皮膚上殘留的污染懸浮微粒。
(四)法定傳染病流行疫情期間之現場訪談
      1.疫情期間,火災調查人員認為有必要到消防單位訪談者,應備妥
        適當之隔離防護措施,如所有人員均應量測體溫及配戴口罩,必
        要時依現場情況著隔離衣、防護衣、防護臉罩或手套。
      2.訪談場所為防飛沫及避免近距離接觸,儘可能使用透明隔板、防
        護布簾等隔離設備佈置;且須保持通風,如中央空調建議關閉,
        以免造成感染。訪談完畢後,訪談場所、出入動線等應徹底清潔
        消毒。
      3.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引做好保護措施。
參、火災現場個人防護裝備預防措施及保護類別
一、火災現場存在很多潛在危害,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PPE) 並遵循
    安全程序有助於降低風險,從火勢撲滅後,依歷程可分為四種情境:
(一)高溫現場 -A 級(HOT SCENE A) :火勢已被撲滅,尚在進行殘火
      處理:
      1.這種情況下,火災調查人員須與現場指揮官協商後,劃定殘火處
        理區域(可能復燃區域)及火災調查管制區域,才能進入現場或
        建築物內,並限制火災調查管制區內不可進行殘火處理破壞現場
        。
      2.建議火災調查人員在此期間不可貿然進入火災現場。但遇有緊急
        情形或有進入必要時,穿戴以下 PPE:
     (1)全套消防裝備,包括消防衣、帽、鞋、消防頭套和救火用手套
          。
     (2)緊急情況下進入火勢未撲滅火場調查時,應穿戴完整的消防衣
          (包括 SCBA) 進入。
(二)高溫現場 -B 級(HOT SCENE B) :火勢已完全撲滅及殘火處理後
      二個小時內:
      1.無論通風量如何,這種火場對火災調查人員仍有危害性,可能存
        在高濃度的有毒氣體和懸浮微粒。
      2.建議火災調查人員在此期間不可貿然進入火災現場執行任何調查
        作業。
      3.研判有必要進入時,火災調查人員應限制現場調查範圍與時間,
        並穿戴以下 PPE:
     (1)全套消防裝備,包括消防衣、帽、鞋、消防頭套和救火用手套
          。
     (2)適當的呼吸防護具。
     (3)複合式氣體偵測器,包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氧氣、一氧化碳
          、甲醛和硫化氫。
(三)中溫現場(WARM SCENE):火勢已完全撲滅超過二小時,但在七十
      二小時內。
      此期間進入火災現場調查建議穿戴以下 PPE,並依環境監測數據預
      估可停留之時間、退出時間與暴露時間加權平均值:
      1.完全覆蓋手臂和腿部的防護服(最好採拋棄式連身【含帽】防護
        服)。
      2.頭盔。
      3.安全鞋具鋼頭與防刺穿鞋底。
      4.適當的呼吸防護具。
      5.一次性手套。
      6.複合式氣體偵測器,包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氧氣、一氧化碳和
        硫化氫。
(四)常溫現場(COLD SCENE):火勢已完全熄滅至少七十二小時,且未
      產生可檢測或可見的灰塵、煙霧、薄霧、微粒、氣體、蒸汽或氣溶
      膠。
      當現場移動蒐證或清理挖掘時,微粒會再被揚起,從而對火災調查
      人員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此期間進入火災現場調查建議穿戴以
      下 PPE:
      1.完全覆蓋手臂和腿部的防護服(最好採拋棄式連身【含帽】防護
        服)。
      2.頭盔。
      3.安全鞋具鋼頭與防刺穿鞋底。
      4.適當的呼吸防護具。
      5.一次性手套。
二、防護裝備:
(一)防護裝備等級,可參考購置防護衣之國家標準(CNS) 或美國、歐
      盟等分級規定及使用手冊,依危害物型態選擇適當的防護衣。防護
      等級分類原則如下:
      1.A 級防護:有害物濃度達 IDLH 或缺氧時。
      2.B 級防護:有害物濃度未達 IDLH ,但對呼吸系統有害,而對皮
        膚無明顯危害時。
      3.C 級防護:空氣污染物濃度未達 IDLH 且氧氣濃度至少達百分之
        十九點五以上。
      4.D 級防護:環境中氧氣濃度至少達百分之十九點五以上。
(二)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ealth&
      Human Services,HHS)定義 ABCD 四個不同危害等級,因應不同暴
      露情境,配戴不同類型的防護配備適用原則(如表一)。
(三)美國標準主要針對場域危害等級及特定行業使用分類;歐盟則訂定
      一般要求作為基礎通用標準,依防護效果分為 Type1  至 Type6
      等六個等級,再依據使用環境、用途及類型分別設定標準;我國經
      濟部標準檢驗局則訂有 CNS16103 化學防護服標準,其分類比較表
      如表二。
(四)配戴個人防護裝備注意事項如下:
      1.正確選擇:瞭解危害的性質和程度,選擇相應符合標準的防護裝
        備。
      2.正確使用:充分瞭解及依循防護裝備的正確使用方法。
      3.正確保養:防護裝備使用後要清潔風乾,妥善存放並定期檢查。
(五)防護裝備可提供安全防護,避免有害物質經皮膚、呼吸道危害人體
      ;火災調查人員進入現場勘察時,評估裝備防護能力,應對頭、手
      、足、呼吸等採取保護措施,依識別之危害物質選擇合適的防護裝
      備(如表三)。
肆、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
一、實驗室人員設置、設備維護、鑑定方法、內部稽核及紀錄文件等管理
    應符合「消防機關火災證物鑑定實驗室管理規範」。
二、實驗室應置負責人、品管人員、鑑定人員及其他人員,各人員應有職
    務代理人,代理情形須有書面紀錄可查。
三、進入實驗室應穿戴口罩、手套、實驗衣等防護裝備(種類與項目由實
    驗室負責人決定)。
四、實驗室須有獨立工作空間,與其他辦公空間有實體區隔;實驗室進出
    與實驗室內工作須管制,並有管制紀錄。
五、實驗室應訂定鑑定儀器之操作、維修及校正標準作業程序,由合格人
    員執行,並有執行紀錄。
六、實驗室不可飲食或存放食物、飲料、飼料。
七、實驗室內若有任何與通風有關的設施進行改善與維修,須於完工後重
    新檢查通風性能,確認未因施工而發生不良影響。
八、實驗室配置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應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申請許可或
    登記備查,於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進行輻射作業。
(一)為確保輻射工作人員不超過劑量限度,應實施配戴劑量配章(或作
      業環境監測)。
(二)許可類設備每年至少偵測一次,並將偵測結果提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應適當劃定輻射管制區。管制區內採取管制措施;監測區內應為必
      要之輻射監測。
伍、參考文獻
    [1] NFPA1500,Standard on Fire Department Occupational Safet-
        y, Health,andWellness Program,2021 Edition.
    [2] NFPA921,Guide for Fire and Explosion Investigations,2022
        Edition.
    [3] Fire Investigator Health and Safety Best Practices,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rson Investigators, Inc.
        Health & Safety Committee, 2022Edition.
    [4] 洪粕宸、林瑜雯、張振平、朱偉銘、吳煜庭、蕭宇埕「化學防護
        衣規範標準、檢測技術及選用建議之探討」,勞動部勞動及職業
        安全衛生研究所,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