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建立「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 (以下簡稱本署) 網路使用管理 制度,以充分發揮網路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本署網路使 用者可資遵循之準據,正確使用公務網路,特訂定本規範。
伍、附則 一、本署所屬機關得視本身業務之個別需求,依據本規範另訂相關規範, 報署核備後實施。 二、本規範自核定後實施,修正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