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為委託具一定能力之專業機構辦理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九條所定一 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等相關作業,特訂定「內政部辦理 申請認可一般爆竹煙火專業機構及委託認可作業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以遵循辦理。 (二)本要點係規範專業機構應提申請文件內容、審查方式與其他相關事 項,符合申請機構資格且具意願之專業機構,應參考本要點所定格 式內容,提出申請文件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俾利本部評估是否具 備能力辦理本案。
十、其他 (一)本要點及申請機構所送之計畫書等為契約之一部分。 (二)受委託機構執行本委託業務所產生之資料文件等相關智慧財產權屬 本部所有;若執行本委託業務發生侵害第三人之相關權益時,由受 委託機構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