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關懷與照護消防及義勇消防人 員(以下簡稱義消人員),協助消防財團法人辦理各項急難救助、獎 助福利等事項,以增進全國消防及義消人員福祉,提升照護服務品質 ,特訂定本要點。
九、依本要點規定受捐助之案件,其非屬法令規定應限制公開或提供性質 者,其受捐助對象、受捐助事項、核准日期及受捐助金額等資訊,應 按季公開;主管機關對其管考結果,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