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強化臺灣國際搜救隊出國執行國際人道救援任務之動員集結、資訊 掌握、受理報到、入出境通關及交通接駁運輸支援等事宜,並由各相 關部會協助共同運作,以利提升救災效率,特訂定本要點。
六、執行國際人道救援所需經費,由內政部消防署編列相關預算支應,經 費項目如下: (一)臺灣國際搜救隊出勤人員保險費、隨行醫療團團隊薪資(含醫師、 護理師、獸醫師與專技人員等)及前往海外執行任務所需專案加班 費或日支生活費等經費。 (二)臺灣國際搜救隊前往海外災害現場所需相關後勤補給物資(如糧食 、飲水、毛毯、裝備、藥物或油料等)經費。 (三)臺灣國際搜救隊執行任務結束返國後,出勤人員健康檢查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