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為依 AI 智慧搜救派遣系統建置中程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與遙控無人機專業操作證培訓及考照 、採購複雜地形攜帶型空拍無人機及搜救影像管理系統硬體設備事宜 ,使第一線搜救人員得運用複雜地形攜帶型無人機,針對山域、溪谷 、斷崖等複雜地形或人力難以抵達地區及大規模災害事故,執行高畫 質影像及熱顯像空拍偵搜,於現場規劃搜索作業或回傳消防局搜救影 像管理系統進行 AI 影像辨識,以利爭取救援時效及資源調度,提升 立體搜救能力,保障民眾生命安全,特訂定本作業原則。
九、本計畫應依執行成果由消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辦理獎 懲事宜,績效卓著者,從優獎勵;執行不力者,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