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法規名稱:
一、為規範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
    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一目及第三目所定防火牆及防
    火水幕之設置基準,特訂定本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