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管理單位:指本署預防調查組。
(二)協助管理機關:指本署訓練中心。
(三)使用單位:指於貨櫃進行模擬燃燒之單位。
(四)負責人:指使用單位指揮模擬燃燒進行之人員。
(五)工作人員:指進出貨櫃執行模擬燃燒之人員。
(六)消防人員:指執行模擬燃燒時於現場警戒滅火之人員。
(七)學員:指參加訓練班之人員。
(八)模擬燃燒:指在貨櫃內放置執行火災模擬燃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