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星標章申請作業流程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所轄有意願申請一星標章之社區。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前款社區清冊(格式如附件一),並於
本部所提供之管理網站建立基本資料,經本部提供帳號及密碼後,
由社區進行資料管理及佐證資料上傳工作。
(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第一款社區均已完成一星標章應完成
之工作項目,並填寫韌性社區一星標章申請表(如附件二),並檢
核佐證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提報至本部進行審查作業。
(四)經本部審查符合者,發給一星標章(其樣式如附件三),自核發日
起有效期限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