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共危險物品試驗方法及判定基準 (102/03/07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92/01/29
修正日期 102/03/07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2082115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八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6082257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2009229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