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各級消防單位處理涉及化學物質災害、工廠災害注意事項 (101/11/15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85/10/22
廢止日期 101/11/15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01060045
  3 號函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85F1332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3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