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耐燃電纜認可基準(941020訂定) (102/07/01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4/10/20
廢止日期 102/07/01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7532  號
  公告廢止;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施行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8082365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40094428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5  點;並自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