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7532 號 公告廢止;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施行日起生效效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8082343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