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1011114訂定) (107/05/03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101/11/14
修正日期 107/05/03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三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70821742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一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7532  號
  公告訂定全文 4  點;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施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