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 (111/01/28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105/11/24
廢止日期 111/01/28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1007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5082330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