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資字第 1121900502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原名稱: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業務持續運作程序規範;新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構業務持續運作程序規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資字第 10619007368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