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鋼製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 (111/01/28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2/06/09
廢止日期 111/01/28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1007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4082063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12、13、17、18  點條文;增訂第 19、20 點條文;並
  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3082136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新名稱:鋼製液化石
  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84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3 點條文;刪除第 1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7082186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13、15  點條文;刪除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五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60823865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20093270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20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