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99/12/06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93/03/29
修正日期 99/12/06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9082563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9、16~1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6082339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4、5、8、9、17、18  條條文;增訂第 17-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5082005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9、12、17~19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40091506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3009050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