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流水檢知裝置認可基準(911206訂定) (102/07/01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1/12/06
廢止日期 102/07/01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108247532  號
  公告廢止;並自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施行日起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10089888 號公告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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