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大隊裝備配置基準 (112/08/29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93/11/03
修正日期 112/08/29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12060028
  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3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原名稱: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裝備配置基準;新名稱:內政部消
  防署港務消防大隊裝備配置基準)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七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100600159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之「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消防裝備配置表」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041109135 號
  函修正第 2  點條文之「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消防裝備配置表」;
  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30600274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3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