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 102 年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救災能力評比考核計畫 (102/02/29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95/06/06
修正日期 102/02/29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01060004
  1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7  點(原名稱:內政部消防署強化各級消防機
  關救災能力評比考核規定)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01060004
  1 號函修正全文 7  點
7.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1000600139 號
  函修正第 2、3、5~7 點條文;並增訂第 9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七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900104071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0980600126 號
  函修正第 5、7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706003192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706000792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60600333 號函
  修正全文 6  點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六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救字第 0950600171 號函
  訂定全文 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