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補助辦法 (106/04/14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6/06/29
廢止日期 106/04/14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60821204 號令發
  布廢止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6082421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8  條;本辦法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0960822039 號令發布定
  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
  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