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止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補充規定 (108/08/20 廢止)
公(發)布/函頒日期: 91/10/04
廢止日期 108/08/20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080823018 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預字第 0910501621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8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