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救護志工菁英甄選表揚實施規定 (112/08/28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100/07/11
修正日期 112/08/28
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12070019
  2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120700096 號
  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五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100700144 號函
  修正第 2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件一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080700036 號
  函修正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060700021 號
  函修正名稱及第 1  點、第 3  點附件 1、2 ;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救護志工菁英甄選表揚實施要點;新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救護志工菁英甄選表揚實施規定)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05070011
  21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0307001111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護字第 1000700115 號函
  訂定全文 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