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資字第 11219005022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2、8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原名稱: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存取控制程序規範;新名稱:內政 部消防署暨所屬機構存取控制程序規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資字第 10619007366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