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 (109/08/07 修正)
公(發)布/函頒日期: 100/05/10
修正日期 109/08/07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七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90822990 號公告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三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20821156 號公告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日內政部台內消字第 1000822691 號公告訂定;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