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20825006 號函 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1110823491 號函 訂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