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災害防救法 (111/06/15 修正)
第 32 條
各級政府得為依本法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受徵調之相關專門職業、技
術人員及所徵用物資之操作人員投保相關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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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1/06/15
一、本條新增。
二、為保障依本法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受徵調之相關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及所徵
    用物資之操作人員權益,爰增訂各級政府得為上開人員投保相關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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