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7
柒、行政支援
    消防機關內之業務單位應主動提供常用之相關法令規定、人員聯絡簿
    冊、調度支援備用之消防救災人力、救護人力、車輛、裝備資料彙送
    指揮中心參考,並隨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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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4/07/15
未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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