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 (108/03/22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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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地調查之重點工作如下:
(一)防焰性能加工處理設備及器具之現況。
(二)品質管理機器。
(三)品質管理方法及品質管理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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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97/07/15
酌作文字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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