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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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
    十七條第三項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專業
    機構)之認可作業,特訂定本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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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15
載明執行認可之法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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