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30
查容器閥自鋼瓶卸除後其螺紋有極大機率損壞,為避免卸除之容器閥遭回收再次使用
,產生漏氣現象,影響民眾使用安全,於第五點第七款第十四目增訂卸除容器閥之處
置,第二款並酌作文字修正。
- 99/05/25
一、本點第六款修正附件三容器定期檢驗器具清冊刪除容器閥檢驗器具、增加磅秤數
量及修正磅秤校正年限。
二、配合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刪除容器閥再檢驗程序,爰刪除第七款第五目
。
三、配合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基準增列抽真空設施及容器實重(含閥)量測設施
,爰於第七款增列第十一目及十二目。
四、第七款其餘目次依序調整。
- 98/06/03
一、配合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廢止,刪除本點第一款「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影本」之文字
規定。
二、容器檢驗場申請認可之檢附文件配合修正為公司或行號登記證明文件,爰修正附
件二。
- 97/11/21
配合容器檢驗資料電子化登載,要求各容器檢驗場以條碼讀取器登錄容器基本資料,
減少人為抄寫之錯誤,爰修正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