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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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經個別認可者,由試驗人員於實施試驗當日核發認可標示,附加
        於該產品之本體上。但取得 IS09001  認可登錄或符合第二十點
        規定免施會同試驗者,得檢附預先領用標示申請書,於申請個別
        認可時,同時向本部提出,本部得同意申請人於受檢日前預先領
        用認可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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