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一、違反法令執行業務。 二、允諾他人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 三、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四、無正當理由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秘密。
明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時之基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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