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2
二、超勤加班費非固定津貼,其支領對象、支給原則及超勤時數核計應依
    本要點審核作業,從嚴審核、核實發給。有冒領或審查不實者,應依
    法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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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2/04/21
本點未修正。
96/07/25
一、本點新增。
二、鑑於超勤加班費之審核作業要求,為本要點規定之首要,爰將現行規定第七點第
    二款移列為本點,並酌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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