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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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義消楷模應具備左列各項基本條件:
 (一) 服務滿五年以上,協勤工作勤奮,負責盡職之編組內義消人員。
 (二) 無不良習性,言行舉止,嚴守分際,能維護團體良好形象者。
 (三)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刑事處分或有不良前科紀錄者。
    前項基本條件第一款應檢附派令、福利互助卡或其他足資證明服務年
    資之佐證資料,第三款應檢附警察機關素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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