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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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檢附資料:                                                  
 (一) 申請書 (應記載組織名稱、設立地點、聯絡電話、負責人姓名、年
      齡、職業、地址、電話、協助救災事項等資料) 。              
 (二) 組織成員名冊及具救災相關基本訓練及專業訓練合格證明。      
 (三) 直轄市、縣 (市) 政府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登記及工作許
      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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