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災情查報通報體系,分為下列二種。但災情緊急時,得以電話通報, 不必依體系逐級通報,任一層級單位(人員)接獲通報均應受理並轉 報有關單位處置: 一、災害應變中心未成立時(體系圖如附件一)。 二、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體系圖如附件二)。
本點未修正。
一、點次變更。 二、於本文增列但書緊急災情得以電話不依體系逐級通報之規定,俾資週延。 三、附件一、二體系圖中村(里)長修正為村(里、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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