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規範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 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特訂定本基準。
本點未修正。
查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業於九十七年十月十七日 修正第七十五條規定,將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程序及方法於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 項中予以明定,爰配合修正援引之法規條次。
查原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授權 條文業已修正刪除;另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規則無須由法令授權訂定,爰作文 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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