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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後送處置:
    災害現場位處偏遠、交通不便、地勢險峻或離島地區者,救災救護指
    揮中心應視事故狀況向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或內政部消防署申請
    派遣空中消防隊、空中警察隊、國軍救護隊直昇機或行政院海岸巡防
    署船艇迅速趕赴災害現場或至預定集結地點載運救護人員、醫療器材
    及藥品送抵現場施行救護,並運送傷病患就醫。
    前項空中救護傷病患之後送,衛生機關應指定送達之醫院及最近之直
    昇機起降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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