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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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月刊通訊編輯員獎勵部分,由本署每半年就登載篇數統計評比,
    規定如下:
(一)專業性文章(如專題探討、專業知識研討、災害案例解析…等論述
      性專業文章)總件數佔百分之六十。
(二)一般性文章(如消防花絮、工作天地、搶救紀實…等)總件數佔百
      分之四十。
    前項合計分數列前三名之通訊編輯員各嘉獎二次,第四至第六名各嘉
    獎一次。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08/12/16
一、修正理由同上。
二、另為提升消防月刊內容專業性,有關半年篇數統計評比規定,修正文章篇數評分
    比重。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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