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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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租金補助:
    暫時儲放之違法爆竹煙火應儘速執行銷毀、變賣或拍賣,倘需租用合
    法爆竹煙火工廠儲放時,得向內政部申請租金補助,並依內政部支應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存放沒入爆竹煙火場所租金及銷毀經費執行
    計畫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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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0/01/17
自肆、二、(四)、4.移列,並酌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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