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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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置表所列個人裝備及共同裝備,均依性質區分為基本配備及輔助配
    備。輔助配備種類之配置數量,得參酌實際需求增減之。
顯示立法理由
112/08/29
配合法制體例,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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