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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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執行方式:
 (一) 本署各組室隊中心之本小組成員每月得推薦相關外文期刊或網站資
      料一篇,併業務單位選列相關外文期刊或網站資料,提報本小組會
      議討論,作為次月翻譯主題。唯選定之主題若無適當之翻譯人員,
      得另案簽核後委外辦理翻譯事宜。
 (二) 本小組成員應於截稿日前將負責翻譯之文件送災害管理組彙整,翻
      譯文件經本小組會議審查及送署長核閱後,得視資料內容投稿消防
      月刊或送各相關業務單位參考。
 (三) 翻譯期限以一個月為原則,惟遇外文資料篇幅過長者,得酌予延長
      。
 (四) 譯稿得採取全譯、節譯或譯粹之方式為之。
 (五) 為鼓勵本小組成員積極參與,且利用公餘時間針對外文期刊及新知
      進行翻譯,每半年得由災害管理組視翻譯篇數及內容統一簽辦敘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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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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