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9
九、為有效進行傷患運送工作,應與衛生主管機關於災害現場設立傷患後
    送區,並派遣專責人員協助災害現場救護車調度與執行救護任務之直
    昇機昇降及運送等協調聯繫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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