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
一、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強化辦理採購及預算執行效益,特
    訂定本注意事項。
    本署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
    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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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7/27
本署辦理採購應落實政府採購法第六條公平合理原則,不得對廠商為無正當理由之差
別待遇,爰新增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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