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其他參考事項: (一)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 (二)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 (三)本署集中採購電子化作業須知。 (四)內政部所屬一級機關暨地政機關辦理採購案件權責一覽表。 (五)本署辦理採購案評選作業說明。 (六)依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 程序。 (七)本署樣品審查作業注意事項。 (八)本署九十七年四月十七日消署企字第○九七一三一三四四三號函 發之「驗收作業改進方案」。 (九)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請參閱採購法令彙編)。 (十)工程會函頒之採購契約範例(請參閱採購法令彙編之採購契約要 項)。 (十一)本署採購案件底價、開標、驗收人員權責區分表。
點次變更,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七款、第十一款酌作文字修正。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